著作權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所創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城內的作品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商標權是指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享有的專有權利。著作權和商標權的不同之處主要是:
(1)保護的對象不同。著作權保護的是供人們欣賞、學習和閱讀的作品,如小說、論文、電影,歌曲、圖畫等;商標權保護的是用于區別不同生產經營者和不同商品的商品和服務標記,比如“海爾”、“聯想”、“索尼”等商標。
(2)保護的條件和要求不同。著作權法可以保護兩部主題相同的作品要這些作品具有獨創性。例如甲先寫了一部反映大學生生活的小說,其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乙也可以同樣寫出一部反映大學生生活的小說,只要乙是自己完成的而不是抄襲甲的,同樣可得到著作權法保護。但商標法不會保護在同一種或同一類商品上的兩個相同的商標,例如:甲在電視機上注冊了“長虹”商標,乙再在電視機上用“長虹”商標就構成侵權。
(3)權利產生方式不同。著作權通常自動產生,不必經過任何登記或審查程序,商標權則必須依法由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進行審查后授予合法申請人。
(4)權利內容不同。著作極的內容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兩個力面。著作人身權包括署名權、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著作財產權主要包括復制權、許可他人使用權、轉讓權、獲得報酬權等經濟上的權利。商標權僅包括使用權、許可他人使用權、轉讓權等財產權內容,不包括人身權內容。
(5)權利保護期限不同。著作權中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其他權利的保護期,如果是公民的作品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50年,如果是單位的作品剛為發表后50年。商標權的保護期限一律為10年,從商標核準登記起計算,期滿后可通過一定手續延伸保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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